日本紡織行業出新規 ,對中國紡織企業影響?
2017-12-07 來自: 鄒平富騰紡織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841
日本《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質管制法》正式實施,將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為有害物質,禁止于睡衣、襪子、地毯等家居產品中使用其,且另有24種特定芳香胺含量限制為30mg/Kg以下。此次的標準設定加強,作為紡織品出口大國的我國,必然會受到一定的影響。國內知名第三方檢測機構英格爾檢測對此認為,這不僅使生產企業和檢測機構在設計生產和檢測服務的日常運轉流程中能夠注意加強規范,也為我國標準化改革工作提供了參考。
(1)標準法規:《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質管制法》(昭和48年法律第112號);
(2)施行時間:2016年4月1日正式實施;
(3)主要內容:新令正式把可分解致癌芳香胺的特定偶氮染料列為有害物質。禁止在紡織品中使用禁用特定偶氮染料的家居產品范圍為:尿布、尿布覆蓋物、內衣、睡衣、手套、襪子、中衣、外衣、帽子、床上用品、地毯、桌布、領飾、手帕、毛巾、浴墊及皮革和/或皮毛產品地板覆蓋物等相關產品。
而據某知名紡織品生產企業的工作人員透露,為進軍日本紡織品市場,其不僅應使用不含有特定偶氮含量的酸性染料、分散染料等來為產品染色,還要注意避免殘留新規定中禁用的特定芳香胺物質?!昂翢o疑問,此次日本的《家居用品中有害物質管制法》標準給國內紡織品行業帶來了巨大的影響。